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有很多种其中包括-雷渭明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知识产权

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种类广泛且全面,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 文字作品:如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创作。

  2. 口述作品:包括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以及口头传说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 音乐作品,如歌曲、交响乐等;
    • 戏剧作品,如话剧、歌剧、地方戏等;
    • 曲艺作品,如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
    • 舞蹈作品,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艺术形式;
    • 杂技艺术作品,包括杂技、魔术、马戏等。
  4. 美术、建筑作品:

    • 美术作品,如绘画、书法、雕塑等;
    • 建筑作品,指以建筑物或构筑物形式表现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创作。
  5. 摄影作品:通过器械在感光材料或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创作。

  6. 视听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剧以及其他视听作品,这一类别在2020年《著作权法》修订中由“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扩展而来。

  7.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 图形作品,如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
    • 模型作品,指为展示、试验或观测等目的,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8. 计算机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档,是计算机等信息处理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

  9. 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旨在涵盖那些可能不符合上述具体分类但仍具备作品特征的智力创作。

这些作品种类均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旨在充分保障创作者的权益,鼓励创新和艺术创作。如果您在著作权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