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私下签签居住权不登记合法吗-姜明坤律师|法行宝
2025-02-23 婚姻家庭

双方私下签订居住权协议但不登记,该协议本身合法,但居住权并未设立。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协议本身的合法性

  1. 合同成立与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私下签订的居住权协议,作为合同的一种,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即具备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
  2. 居住权协议的特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双方私下签订书面居住权协议,符合法律对居住权设立形式的要求。

二. 居住权的设立

  1. 登记是居住权设立的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仅签订居住权协议而不进行登记,居住权并未真正设立。
  2. 未登记的法律后果:由于居住权未登记,因此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也不能作为权利人享有居住权的有效凭证。在发生纠纷时,权利人可能面临无法证明其居住权存在的风险。

综上所述,双方私下签订居住权协议是合法的,但该协议仅作为双方之间的约定,并未导致居住权的设立。为了保障居住权的实现和对抗第三人,建议双方在完成协议签订后,及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