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收了货款不交公司,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
职务侵占罪:
- 定义: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 构成条件:业务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收取的货款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一般三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 法律后果:若职务侵占罪罪名成立,犯罪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挪用资金罪:
- 定义: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 构成条件:业务员只是暂时挪用货款,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超过三个月未归还;虽未超三个月,但挪用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
- 法律后果:若挪用资金罪罪名成立,犯罪者也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综上所述,业务员收了货款不交公司,具体构成何种罪名,需要根据业务员的主观意图、挪用资金的时间、用途以及数额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公司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务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