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46条内容-储博刚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刑法》第246条规定了侮辱罪和诽谤罪的相关内容。以下是对该条款的详细阐述:

一. 罪名与行为

  1. 侮辱罪:使用暴力或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侮辱罪。其中,“暴力”包括但不限于强迫他人进行羞辱性行为,“其他方法”则可能涉及语言辱骂、文字侮辱等形式。
  2. 诽谤罪:故意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诽谤罪。“捏造事实”即无中生有,“散布”则是通过各种方式将虚假信息传播出去。

二. 构成犯罪的适用条件

  1. 情节严重:侮辱、诽谤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才构成犯罪,如造成严重后果、多次实施或手段恶劣等。
  2. 告诉才处理:一般情况下,侮辱罪和诽谤罪需由被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受理。
  3. 例外情况:如果侮辱、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则不再遵循告诉才处理的原则,检察机关可以代表国家提起公诉。

三. 网络犯罪的特殊规定

通过网络实施侮辱、诽谤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证据确有困难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四. 法律后果

犯侮辱罪或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综上所述,《刑法》第246条对侮辱罪和诽谤罪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罪名定义、行为特征、构成犯罪的适用条件以及法律后果等。在实际应用中,我们应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