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让职工找人来接种疫苗是违法的。
法律分析
侵犯劳动者个人权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三条,疫苗接种应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强制职工找人来接种疫苗,侵犯了接种者的自主选择权,也违反了疫苗管理的自愿原则。
违反劳动法规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强制职工找人接种疫苗,显然未经此程序,违反了劳动法规中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的规定。
可能构成就业歧视
- 若用人单位因职工未能找到接种者而对其采取不利措施,如扣减工资、解雇等,还可能构成对职工的就业歧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关于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权利的规定。
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强制让职工找人来接种疫苗是违法的,侵犯了劳动者的个人权利,违反了劳动法规,并可能构成就业歧视。我建议用人单位应尊重职工的自主选择权,遵循疫苗管理的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职工找人接种疫苗。如有职工因此受到不公正对待,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