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是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一. 罪名与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对于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或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以及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上述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若导致生产遭受较大损失,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损失程度与刑罚对应
我建议相关从业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以避免触犯此罪行。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合格产品。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