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张启阳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主要规定了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以及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以下是对该法条的详细解读:

法条原文

第二百二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条解读

  1. 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

  2. 行为:

    • 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且情节严重。这包括在证券发行、重大资产交易以及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且达到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程度。
    • 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且造成严重后果。这是指出于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导致出具的证明文件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差异,并因此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3. 刑罚:

    • 对于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在特定情形下(如证券发行、重大资产交易、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等),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对于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对于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注意事项

  • 本罪是故意犯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提供的证明文件是虚假的,仍然故意提供。如果行为人因过失导致证明文件失实,则可能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 本罪的行为人必须是在履行中介组织职责的过程中实施犯罪行为,如果行为人不是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实施犯罪行为,则不构成本罪。
  • 对于本罪的刑罚,法院会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依法作出判决。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