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相情感障碍患者并非绝对禁止结婚,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 分析双相情感障碍与结婚的关系
双相情感障碍不属于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双相情感障碍并不属于此列,因此从亲属关系角度看,双相情感障碍患者并不被禁止结婚。
双相情感障碍可能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将“有关精神病”列为婚前医学检查的内容之一。双相情感障碍属于精神疾病的一种,因此,在发病期或未得到妥善治疗的情况下,可能被视为“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 具体判断双相情感障碍患者能否结婚
若处于发病期或未妥善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九条,对患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双相情感障碍患者应当暂缓结婚。
若已得到妥善治疗且病情稳定:若双相情感障碍患者已接受规范治疗,病情得到有效控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们是可以结婚的。此时,他们应当携带相关医学证明,以证明自己的病情已得到妥善控制。
综上所述,双相情感障碍患者并非绝对禁止结婚,但需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治疗情况来判断。若患者处于发病期或未得到妥善治疗,应暂缓结婚;若已得到妥善治疗且病情稳定,则可以结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