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36条是什么罪名啊-徐常奇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刑法236条规定的罪名是强奸罪。

一. 强奸罪的定义与刑罚

  1. 定义: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此处的“被害人”特指妇女或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2. 刑罚规定: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二.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强奸罪在以下情况下,刑罚将更为严厉:

  1.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4. 二人以上轮奸的。
  5. 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6.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综上所述,刑法236条明确规定了强奸罪及其刑罚,旨在保护妇女和幼女的人身权益不受侵犯。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