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 怎样认定经营者-刘江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公司事务

最高法认定经营者主要依据两个标准:一是经营者从事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具有持续性;二是经营者从事的行为应是有偿的。以下是对这两个标准的详细分析:

一. 经营者从事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具有持续性

  • 持续性是认定经营者的关键要素之一。这意味着经营者并非偶尔或零星地进行商品销售或服务提供,而是以此为其常规业务或主要活动。例如,某个体工商户长期在固定地点销售商品,或某公司提供持续的服务,这些都符合经营者的持续性特征。
  • 相反,偶尔、零星地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如某人在网上偶尔出售自己的二手物品,或某家庭主妇偶尔将自家物品出售给邻居,这些行为由于不具有持续性,因此不宜认定为经营者。

二. 经营者从事的行为应是有偿的

  • 有偿性是认定经营者的另一个重要标准。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通常是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即消费者需要支付相应的对价。
  • 如果某主体提供的服务是无偿的,如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根据国家规定无偿提供教育服务,那么该主体通常不被视为经营者。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某商场在出售商品的同时附带赠品,尽管赠品本身是无偿的,但整体行为仍被视为有偿的经营行为,因此该商场仍应被认定为经营者。

综上所述,最高法在认定经营者时,会综合考虑经营行为的持续性和有偿性。这两个标准共同构成了判断某一主体是否为经营者的关键依据。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