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刑事案件而不用坐牢的情况,法律上称之为“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形:
-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意味着虽然行为触犯了刑法,但因其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所以不被视为犯罪,自然也就不用坐牢。例如,小偷小摸行为,如果情节特别轻微,可能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了不同犯罪的追诉时效,如果犯罪后经过了一定的时间(即追诉时效期限),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某些轻微犯罪的追诉时效为5年,那么在这5年内没有被发现或起诉,之后就不会再被追究。
-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国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对特定范围的罪犯免除其刑罚的制度。如果罪犯被特赦,那么其刑事责任就会被免除,不用坐牢。
-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这类犯罪通常被称为“亲告罪”,如侮辱、诽谤等。这类犯罪需要被害人亲自向法院起诉,如果被害人没有起诉或者撤回了起诉,那么就不会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死亡,那么就无法再对其执行刑罚,因此也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除了上述情形外,如果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也会按照这些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犯了刑事案件而不用坐牢的情况,主要是基于上述六种情形。这些情形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旨在确保刑法的公正、合理和人性化。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