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过错责任原则: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件的归责原则。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以行为人过错的存在判断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即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就应当依照其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该原则的责任范围通常有限额,仅适用于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即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通过推定行为人有过错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这一原则实际上是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举证责任倒置来加重行为人的责任。
此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还可能适用公平责任原则。这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又对受害人显失公平时,依公平原则在当事人之间分配损害承担的责任原则。但这一原则在民法典中并未被明确列为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而是在特定情况下作为补充或调整。
综上所述,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及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侵权责任法的基础框架,为处理各类侵权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