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在法庭上有权选择自己的辩护人。具体分析如下:
一. 被告人的辩护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这意味着被告人在法庭上不仅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还有权选择他人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二. 辩护人的范围
- 法律明确规定了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的人员范围,包括:
- 律师;
-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 由此可见,被告人的亲属(属于亲友范畴)是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的。
三. 辩护人的限制条件
- 法律也规定了不得担任辩护人的情形,如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以及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这些限制条件确保了辩护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被告人在法庭上不仅有权自己行使辩护权,还有权选择一至二人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其中包括亲属。这一权利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重要保障,以确保其在法庭上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