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
一. 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同时,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侄子侄女(即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二. 代位继承的具体情形
- 子女先于父母死亡: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那么这些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如子女的女儿或儿子,即孙子孙女)有权代位继承。但此问题中特别询问的是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所以此情形虽相关但不直接回答问题。
- 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那么这些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侄女)有权代位继承。同样地,如果被继承人的姐妹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其外甥外甥女也有权代位继承。
三. 代位继承的份额
-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这意味着,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在代位继承时,只能继承其父母(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原本有权继承的份额。
综上所述,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在特定情况下,即其父母(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可以代位继承。我建议您在具体操作前,还是应详细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继承权的合法行使。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