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和七座以上的扣分罚款-何平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交通事故

校车和七座以上车辆的扣分罚款规定因具体违章行为而异。下面我将详细列举一些常见的违章行为及其对应的扣分和罚款规定:

一. 校车违章

  1. 超速行驶:

    • 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并处罚款。具体罚款数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执行,通常为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 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并处罚款。
  2.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 一次记12分,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若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 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 一次记3分,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 七座以上车辆违章

  1. 超载:

    •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一次记12分,并处罚款。
    •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其他类型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并处罚款。
  2. 超速行驶(与校车超速行驶处罚相同):

    •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记12分并罚款。
    • 在其他道路上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记6分并罚款。
  3. 未按规定让行校车:

    • 其他车辆遇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不按规定让行的,一次记3分,并处200元罚款。

我建议您在具体驾驶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如因违章行为受到处罚,应及时接受处理并改正错误。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