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追尾的情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未直接规定具体条数,但责任认定可参照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一. 非机动车追尾的责任认定
- 非机动车追尾非机动车的,一般应当由追尾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责任分配应当按照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进行认定。
-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 责任认定的具体情形
- 一方过错: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 多方过错: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 无过错: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故意造成: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综上所述,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未直接规定非机动车追尾的具体条数,但责任认定可以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我建议在发生非机动车追尾事故时,及时报警并等待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