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包括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公益诉讼案。
一. 案例背景
该案涉及“柏峪燕歌戏”这一北京市门头沟区的特有剧种,它具有400多年历史,由戍边官兵军乐、军歌演化而来,是门头沟黄草梁长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入选第一批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然而,“柏峪燕歌戏”目前仅有三名区级非遗传承人,均年事已高,部分剧目唱词失传,同时存在影像资料不足、非遗档案不完善等问题,导致该剧种的保护与传承面临挑战,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 案例处理
发现问题: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门头沟区检察院)在推进最高检部署开展的“长城保护公益行动”中,针对区政协委员《关于做好柏峪燕歌戏,大力推进长城文化旅游》的提案,通过走访传承人、实地踏查传承场所、咨询行业主管部门等方式,主动对接了解“柏峪燕歌戏”的存续现状、传承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发出检察建议:2024年7月5日,门头沟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完善“柏峪燕歌戏”传承机制,夯实非遗传承基础;提供配套支持,牵引带动非遗活态传承;综合运用数字化多媒体等技术手段,建立规范化、系统化的非遗档案。
三. 案例意义
四. 我的观点
该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积极作为,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我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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