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轰炸别人可能构成侵犯他人安宁权或构成寻衅滋事罪。具体分析如下:
一. 可能侵犯他人安宁权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短信轰炸行为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侵扰了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因此可能构成对他人安宁权的侵犯。
二. 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 如果短信轰炸行为情节恶劣,破坏了社会秩序,那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此罪的表现形式之一便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短信轰炸可以被视为一种“拦截”或“恐吓”行为,如果情节严重,便可能触犯此罪。
我建议,如果您遭受了短信轰炸,可以首先尝试与发送者沟通,要求其停止此行为。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同时,您也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如短信记录、通话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