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共公布了两部婚姻法。
第一部婚姻法:于1950年4月13日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1950年4月30日公布。这部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它完成了废除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实行新民主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任务,为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法律体系的形成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第二部婚姻法:于1980年9月10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同日公布。这部婚姻法是在改革开放初期,针对当时婚姻家庭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的立法,它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婚姻家庭关系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综上所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公布了两部婚姻法,分别是1950年婚姻法和1980年婚姻法。这两部婚姻法在推动我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