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虚假招标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预先约定投标人中标的;
与特定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中标后再给予招标人或者投标人额外补偿的;
投标截止后,允许特定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或者更改投标文件内容的;
明示或者暗示评标委员会成员倾向性评审的;
以胁迫、劝退、补偿等方式,使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使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已经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或者已经采购材料设备,而后组织招标的;
这些情形都严重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其他投标人和招标项目的利益。因此,必须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招标行为,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