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配偶 父母 子女以外 兄弟姐妹在法律中怎么称呼-王晓圆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婚姻家庭

在法律中,除配偶、父母、子女以外,兄弟姐妹被称为“兄弟姐妹”。这一称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得到了明确。

一. 兄弟姐妹的法律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近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因此,在法律上,兄弟姐妹是与配偶、父母、子女并列的近亲属之一。

二. 兄弟姐妹的具体范围

  1. 亲兄弟姐妹:这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即常说的亲兄弟姐妹。
  2. 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这类兄弟姐妹虽然只有一半的血缘关系,但在法律上同样被视为兄弟姐妹。
  3. 养兄弟姐妹:通过收养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关系,在法律上同样享有与亲兄弟姐妹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4. 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在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后,继兄弟姐妹之间也视为有扶养关系的亲属。

三. 兄弟姐妹间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兄弟姐妹之间,在一般情况下并不直接产生扶养义务。但在特定情况下,如父母无力抚养未成年子女时,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有扶养未成年弟、妹的义务。同样,由兄、姐扶养成年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兄、姐,也有扶养的义务。这些规定体现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扶持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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