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 变造 买卖国家机关公文 证件 印章罪属于第几章哪类犯罪-叶儒璋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刑事辩护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二节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扰乱公共秩序罪。

一. 罪名归类

  •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被归类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具体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类。

二.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的规定,该罪名位于第六章第二节,明确规定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 犯罪性质

  • 此罪行不仅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还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综上所述,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二节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扰乱公共秩序罪。这一归类体现了该罪行对社会管理秩序和公共秩序的严重破坏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