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是由事故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一. 保险公司的赔偿原则
-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这一赔偿原则并不适用于故意造成的事故。
二. 故意造成事故的赔偿规定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同时明确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这意味着,如果事故人故意制造了交通事故,导致损害发生,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会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 法律依据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综上所述,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是由事故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将不会进行赔偿。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旨在防止故意制造事故以骗取保险赔偿的行为。因此,在驾驶过程中,我们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避免故意造成事故。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