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具体来说: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同时也明确了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此外,该法典还允许男女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出现一方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等情形,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详细且全面的规定,涵盖了共同财产的范围、处理权、与个人财产的区别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分割等。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