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约定保证方式的担保按什么承担责任-侯俊杰律师|法行宝
2025-07-05 经济纠纷

未约定保证方式的担保,保证人按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具体来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合同中在保证方式上没有明确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保证人将按照一般保证来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意味着,保证人仅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必须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如果仍然无法实现债权,那么才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还享有先诉抗辩权。

例如,如果甲向乙借款,丙作为保证人但并未约定保证方式。若甲到期没有还款,乙需要先起诉甲,并通过强制执行甲的财产来尝试实现债权。如果强制执行后仍然无法实现债权,乙才能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此时,丙不能拒绝,但由于先诉抗辩权的存在,其权益也得到了一定的保障。

因此,在未约定保证方式的情况下,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且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那么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