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撰写遗嘱并选择见证人-顾成军律师|法行宝
2025-02-11 婚姻家庭

撰写遗嘱并选择见证人,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并确保见证人的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一. 撰写遗嘱

遗嘱的撰写应明确、具体,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遗嘱中应包含遗嘱人的基本信息、遗产的分配方式、遗嘱执行人等信息,并由遗嘱人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是打印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 选择见证人

  1. 见证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
    •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2. 见证人选择建议:

    • 选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如遗嘱人的朋友、同事或邻居,只要他们不属于上述不能作为见证人的范围,均可作为见证人。
    • 确保见证人在场:在遗嘱人撰写或宣读遗嘱时,见证人应全程在场,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 见证人数量:根据法律规定,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均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我建议:在撰写遗嘱时,应确保遗嘱内容真实、合法,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进行。在选择见证人时,应谨慎考虑,确保见证人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且能够全程参与遗嘱的订立过程。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