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权益受到的是“侵害”,而非“侵犯”一词所能简单概括。具体分析如下:
一. “侵害”与“侵犯”的法律含义
侵害:指的是对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或不利影响的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此处的“侵害”是一个广泛的概念,涵盖了各种对合法权益的不法损害。
侵犯:通常用于描述对特定权利或利益的非法侵入或损害,如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等。虽然“侵犯”也表达了对权益的不法损害,但其更侧重于对特定权利的侵害。
二. 结合问题进行分析
三. 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合法权益受到的是“侵害”,这一表述更为准确和全面。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