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几种-张翠云律师|法行宝
2025-07-03 合同纠纷

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这类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重大误解:

    • 解释:这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且这种误解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这种误解必须是重大的,即一般人若不处于误解状态,就不会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
    • 例子:比如甲误将临摹画当真迹卖给乙,乙在发现真相后有权主张撤销合同。
  2. 欺诈:

    • 解释:一方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这种欺诈需达到使对方产生错误,并基于此错误订立合同的程度。
    • 例子:如甲隐瞒事故记录,将二手车出售给乙,乙在得知真相后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3. 胁迫:

    • 解释:以给对方或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而订立合同。这种胁迫必须是非法的,且与对方的意思表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 例子:甲威胁乙,如果乙不签订高价购买合同,就泄露其商业机密。乙在事后可以主张撤销该合同。
  4. 显失公平:

    • 解释:一方利用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导致合同条款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对一方过于有利,而对另一方过于不利。
    • 例子:甲利用乙急需资金周转的困境,低价收购乙的珍贵古董。乙在事后可以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撤销合同。
  5. 乘人之危(也可视为显失公平的一种特殊情形):

    • 解释:一方利用对方的紧急情况或困境,迫使其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通常是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
    • 例子:甲在乙遭遇火灾急需灭火器时,高价出售给乙。乙在事后可以以乘人之危为由主张撤销合同。

除了上述主要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的合同也可能被撤销,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若法定代理人未追认)、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若被代理人未追认)以及特定条件下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但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

在行使撤销权时,当事人需要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撤销权行使期限因情形而异,一般情形下为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对于重大误解,则为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者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

综上所述,可撤销合同涉及多种情形,每种情形都有其特定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在实际应用中,应仔细分析具体情况,确保正确行使撤销权,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