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董事不可以列席会议讨论有关关联事项。
在公司法务的实践中,关联董事在涉及关联事项时,应当遵循相应的回避制度。这是为了确保公司决策的公正性和独立性,防止关联董事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和影响,为自身或关联方谋取私利,从而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具体来说,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关联方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与该议案的表决,也不得列席会议讨论该议案。这是公司法对于关联董事行为的一种法定限制,旨在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关联董事在面临关联事项时,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回避制度,不得列席会议讨论,以确保公司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如果关联董事违反了这一规定,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公司内部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