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人能否要求另一方共有人返还原物,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诉请的是共有物的保存,如返还证件、死亡证明、骨灰盒等人身属性较强的物品:
若诉请的是返还不动产、返还现金、存款等物品:
例如,在贾崇强与刘京华等返还原物纠纷案中,案涉房屋为原告贾崇强与刘安弟夫妻共同共有。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返还案涉房屋,但第三人刘安弟(共同共有人之一)表示同意被告居住使用涉诉房屋,并不主张被告予以返还。法院认为,由于两位共有人对涉诉房屋的管理存在分歧,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原告贾崇强单独起诉要求返还案涉房屋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共有人能否要求另一方共有人返还原物,需根据共有物的性质、共有人的管理意见以及具体案件情况来综合判断。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具体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