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全部内容如下: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刑事责任:
-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即,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将依据相关情节处以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反规定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责任: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
-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这条法律主要规定了邮政工作人员对邮件、电报的处理规范,以及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定,对于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