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婚姻法规定主要涉及结婚年龄、离婚相关事宜以及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其中并没有所谓“新”的变动,相关规定依然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条款。具体如下:
一. 结婚年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是法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未达到这一年龄的,不得办理结婚登记。
二. 离婚相关事宜
- 自愿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
- 离婚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 子女抚养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这些规定构成了我国婚姻法的主要内容,也是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律依据。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