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建设单位少了一个阳台但是面积没少违法吗”,我的分析如下:
结论前置:建设单位在房产建设中少了一个阳台,但总面积没有减少,这一行为是否违法,需要具体分析其是否违反了相关的规划、设计、销售以及合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规划与设计方面:
- 如果原规划设计中明确包含了该阳台,而实际建设中却未予建设,那么这很可能违反了城乡规划法以及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建设单位需要按照规划许可进行建设,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销售与宣传方面:
- 如果建设单位在销售过程中,以包含阳台为卖点进行了宣传,而实际交付的房产中却没有阳台(尽管总面积未变),这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或欺诈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合同方面:
- 如果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产应包含阳台,而实际交付时却没有,那么建设单位的行为就违反了合同约定,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面积计算与补偿方面:
- 虽然你提到总面积没有减少,但阳台的缺失可能影响了房产的实际使用功能和价值。因此,即便面积未变,建设单位也可能需要与购房者协商,提供适当的补偿或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少了一个阳台但面积没少的行为,是否违法取决于其是否违反了规划、设计、销售、合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议购房者仔细审查购房合同、规划图纸以及销售宣传资料,如有疑虑,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咨询并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