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人电子精神控制20年用刑法判刑可以判几年”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电子精神控制”并非一个具体的法律罪名,而是可能涉及多种犯罪行为的总称。其具体触犯的罪名和量刑需结合行为表现、造成的后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
若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若通过安装电子设备(如监控、窃听器等)实施所谓的精神控制,并因此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若使用专门用于窃听、窃照的器材实施电子精神控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构成故意伤害罪:若通过电子手段对他人进行精神控制,导致其身体或精神受到轻伤及以上的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致人重伤,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若构成虐待罪:在家庭成员之间,若通过电子精神控制等手段长期虐待其他家庭成员,且情节恶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将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若该行为伴随着对被害人的物理限制或剥夺其行动自由,还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其量刑也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综上所述,对于“电子精神控制20年”这一行为,其具体触犯的罪名和量刑需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来认定。若你或你身边的人遭受了此类侵害,建议尽快向我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