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起诉书上写被告家暴女儿需要证据吗-陈子彬律师|法行宝
2025-02-01 婚姻家庭

变更抚养权起诉书上写被告家暴女儿是需要证据的。

一. 法律依据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虐待子女行为,是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正当理由之一,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要证明这一点,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

二. 证据要求

  • 要证明被告家暴女儿,你需要提供如医院出具的伤痕证明、女儿的陈述(如果女儿已具备表达能力)、目击者的证言、家暴现场的照片或视频等证据。这些证据应当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被告确实存在家暴行为。
  • 例如,如果女儿因家暴受伤,医院出具的伤痕证明和女儿的陈述就能形成有力的证据。或者,如果有目击者见证了家暴行为,他们的证言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三. 我的观点

  • 在起诉变更抚养权时,如果主张被告家暴女儿,务必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这一主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可能会导致法院不予支持你的变更请求。
  • 因此,我建议在起诉前,尽可能收集并整理好所有相关证据,以确保你的诉讼主张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