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是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行政检查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它具备具体行政行为的特点,即特定性、处分性、外部性、行政性四大构成要素,且直接影响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益。
综上所述,行政检查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和特征,因此是具体行政行为。如有更多关于行政检查或其他法律问题的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