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储英芳律师|法行宝
2025-06-30 劳动纠纷

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方法,主要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的解释和步骤:

一、确定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是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关键。这通常通过医疗鉴定或伤残鉴定来确定,鉴定结果会以一个百分比(如十级伤残为10%,一级伤残为100%)来表示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这个百分比将直接用于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二、确定被扶养人范围

被扶养人主要分为两类:

  1. 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即受害人的子女(未成年)或由其抚养的未成年亲属。
  2. 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如受害人的父母(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或配偶(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

三、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1. 基本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 扶养年限 × 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赔偿系数)。

  2. 扶养年限:

    •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 赔偿系数:

    •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确定,如十级伤残为10%,一级伤残为100%。
    • 如果受害人有多处伤残,以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系数为基础,每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附加系数,五级以下的伤残在1%-3%范围内叠加。
  4. 多人扶养:

    • 如果被扶养人有多个扶养人,则生活费需按照扶养人数量进行分摊。
    • 例如,如果受害人的子女由父母两人共同扶养,则计算时生活费需除以2。
  5. 年赔偿总额限制:

    •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 如果计算出的年赔偿总额超过这一限制,则按限制额计算。

四、实例应用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吴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两处十级伤残,赔偿系数酌定为12%。其需要扶养的人包括母亲杨某(扶养年限5年,扶养义务人3人)和未成年子女魏某一(扶养年限5年,扶养义务人2人)、魏某二(扶养年限7年,扶养义务人2人)。根据公式计算,三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分别为:

  • 杨某:5658.80元(28294元/年 × 5年 ÷ 3人 × 12%)。
  • 魏某一:8488.2元(28294元/年 × 5年 ÷ 2人 × 12%)。
  • 魏某二:11883.48元(28294元/年 × 7年 ÷ 2人 × 12%)。

三人共计26030.48元。

综上所述,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方法主要依据扶养人的伤残等级、被扶养人的范围和扶养年限,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同时,还需注意年赔偿总额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