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方法,主要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的解释和步骤:
一、确定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是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关键。这通常通过医疗鉴定或伤残鉴定来确定,鉴定结果会以一个百分比(如十级伤残为10%,一级伤残为100%)来表示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这个百分比将直接用于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二、确定被扶养人范围
被扶养人主要分为两类:
三、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基本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 扶养年限 × 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赔偿系数)。
扶养年限:
赔偿系数:
多人扶养:
年赔偿总额限制:
四、实例应用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吴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两处十级伤残,赔偿系数酌定为12%。其需要扶养的人包括母亲杨某(扶养年限5年,扶养义务人3人)和未成年子女魏某一(扶养年限5年,扶养义务人2人)、魏某二(扶养年限7年,扶养义务人2人)。根据公式计算,三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分别为:
三人共计26030.48元。
综上所述,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方法主要依据扶养人的伤残等级、被扶养人的范围和扶养年限,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同时,还需注意年赔偿总额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