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诈骗敲诈勒索的数额标准,根据两高《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在不同的数额范围内,会被认定为不同的情节严重程度。以下是详细的解释:
一、全国一般标准
二、各省市具体标准
各省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全国一般标准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例如:
三、特殊情节
四、免刑标准
如果敲诈勒索数额较大,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特定情形之一(如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等),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五、罚金标准
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如果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则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综上所述,诈骗敲诈勒索的数额标准是根据全国一般标准和各省市具体标准来确定的,同时还考虑了特殊情节和免刑标准。在具体案件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