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礼让行人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也应当避让。这些规定旨在保护行人的通行安全和优先权益。
对于不遵守上述法律规定的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通常,这种处罚包括罚款和扣分两部分。具体来说,若机动车在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驾驶人将面临罚款(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而异,一般在50元至200元之间)并记3分的处罚。
在实际执法中,对于不礼让行人的认定通常基于行人已经踏上人行横道并开始通行时,机动车是否停车让行;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行人已经开始横过道路时,机动车是否采取避让措施。如果机动车未能及时避让并导致行人受到惊吓、干扰或有碰撞危险的情况,就可能被视为不礼让行人。
因此,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时刻牢记交通法规,严格遵守礼让行人的规定,尊重行人的路权,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如果您有任何关于交通法规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