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张征杰律师|法行宝
2025-01-23 刑事辩护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 构成要件

  1. 主体: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 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3. 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收买他人的职务行为,仍然实施并希望这一结果发生。
  4. 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 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一百六十四条:

  1.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4.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5.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 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具体数额标准需参照行贿罪的相关规定。
  • 例如,如果行贿罪的“数额较大”起点为三万元,那么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数额较大”起点则为六万元。

我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来判断是否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并据此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