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 一审判决生效法条-靳海波律师|法行宝
2025-06-28 行政纠纷

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后,一审判决自二审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下面我为您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结合司法实践,当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时,意味着二审程序终结,一审判决即行生效。

生效时间节点

一审判决的生效时间并非以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或二审法院作出裁定之日为准,而是以二审法院的裁定书送达当事人之日为准。这是因为二审裁定准许撤回上诉是对一审判决效力的确认,其法律效力需通过送达当事人来实现。

示例解释

假设甲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甲申请撤回上诉,二审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准许。此时,一审判决的生效日期即为二审法院作出的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书送达甲之日。

综上所述,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后,一审判决的生效日期是二审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