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确实是两年。这一结论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三条,该条规定明确指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并且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这一期限的计算方式如下:
这一规定确保了行政机关在合理的时间内对违法行为进行追究,并保障了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同时,也提醒当事人应当及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避免因为超过执行期限而面临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