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满十七未满十八岁持械聚众斗殴,造成轻微伤,自首且非主犯,有前科,判一年2个月的情况,这个判决并不算重。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分析:
年龄因素:
- 已满十七未满十八岁,属于未成年人,但接近成年。在刑事责任上,虽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通常会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给予一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犯罪性质与情节:
- 持械聚众斗殴,属于较为严重的暴力犯罪,但造成的是轻微伤,后果相对较轻。
- 自首是一个重要的从轻量刑情节,表明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 非主犯,即不是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或主要实施者,责任相对较轻。
前科影响:
- 有前科会对量刑产生一定影响,但并非决定性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等因素进行量刑。
判决结果分析:
- 判一年2个月,相对于持械聚众斗殴这一较为严重的暴力犯罪来说,并不算是一个过重的判决。法院在量刑时显然已经充分考虑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性、自首情节、非主犯地位以及犯罪后果等因素。
综上所述,对于这一案件,判决一年2个月并不算重,是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作出的合理量刑。如果你对判决结果有异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