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级伤残确实有补助。这些补助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金额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13倍。这个标准是根据工伤人员负伤前的工资来确定的,有一个范围,即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这笔补助金。金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倍。但请注意,如果工伤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每减少一年,这笔补助金会递减2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支付。金额也是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倍,并且也会受到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影响而递减。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人员领取这些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即终止。而且,如果因工伤人员退休或死亡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将不享受这些补助金待遇。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