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5号之后入职的缴纳当月社保嘛”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公司的具体规定,但一般来说,职工入职当月,除因员工社会保险费当月已经由前工作单位缴纳而不能重复缴纳外,月社保应当由入职后新单位按正常情况缴纳。
具体来说,有些公司可能会规定15号之后入职的员工,次月增员,单位从次月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然而,这种做法可能并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因此,严格来说,只要员工在职1天,企业都应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并为职工缴纳社保,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
总的来说,对于15号之后入职的员工是否需要缴纳当月社保,最好直接咨询公司的人事部门或者财务部门,以了解公司的具体政策和做法。同时,员工也有权要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其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