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法院要怎么样才能受理”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受理条件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的受理,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资格: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交通事故中,这通常指的是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
明确被告: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即被指控对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一方或多方。
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原告需要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如要求赔偿损失等,并陈述事实和理由,说明为何认为被告应对交通事故承担责任。
管辖范围: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且由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通常根据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等因素来确定。
二、需提交的材料
除了满足上述起诉条件外,当事人在提起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时,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诉状:详细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如果事故已经过公安机关调解,应提交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这表明当事人已经尝试过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但未能达成协议。
事故认定结论:如果公安机关对事故作出了责任认定,应提交该认定结论。这有助于法院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和责任划分。
三、特殊情况说明
非道路事故:对于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
简易程序处理:对于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轻微和一般事故,如果公安机关采用了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和调解,但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处理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不受理的情况: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人民法院通常不予受理。此外,对于紧急使用单位或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等引发的争议,如果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要使得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得到法院的受理,当事人需要满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并提交必要的材料。同时,也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受理规定。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