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具体来说,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除列明的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企业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的研发费用,就可以享受研发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这与企业是否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是无关的。因此,即使企业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只要满足相关条件,也是可以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的。
对于制造业企业来说,满足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查账征收)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如果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如果形成无形资产的,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这里的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且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
总的来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并不仅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只要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税收优惠。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