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交通事故报警了就不能走医保”的问题,这并非一个绝对的说法。实际上,能否使用医保结算医疗费用,取决于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以及责任认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即事故责任方),那么这部分费用是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明确有第三方责任人,并且该责任人需要承担医疗费用,那么伤者是不能使用医保来结算这部分费用的。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存在明确的第三方责任人。例如,在某些情况下,事故可能是由伤者自身原因造成的,如驾驶不当、操作失误等,并且没有其他责任人涉及。在这种情况下,伤者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是可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也就是说,如果交通事故中伤者承担全部责任,并且没有其他责任人,那么伤者是可以使用医保来结算医疗费用的。
此外,即使存在第三方责任人,但如果该责任人无法确定或者无法支付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也可以先行支付。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支付医疗费用后,有权向第三方责任人进行追偿。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报警后能否使用医保结算医疗费用,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和责任认定。如果伤者承担全部责任或者无法确定第三方责任人,那么伤者是可以使用医保来结算医疗费用的。但如果存在明确的第三方责任人,并且该责任人需要承担医疗费用,那么伤者就不能使用医保来结算这部分费用。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