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人员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的。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为避免和减少人户分离,应严格控制城镇人口回迁农村。具体来说,凡有固定工作单位(这通常包括行政机关、事业编制单位和国家、集体企业单位)的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或原单位按规定购买社保年限期满可以享受社保退休金的人员,一律不得办理由城镇迁移到农村落户。
然而,也有一些特定情况下,原农村户籍人员可能有机会迁回农村。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新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上学、服役、务工、婚姻等原因户口迁入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如家里仍有房屋或土地(承包地、自留地等),并经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可将户口迁入农村。但请注意,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所有事业编制人员,而是针对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特殊规定。
总的来说,事业编制人员想要将户口迁回农村是比较困难的,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和规定。如果您有具体的迁户需求,建议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