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故车是否要给拖车费”这个问题,结论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对不同情况下的详细分析:
因交通事故等正常执法被交警拖走车辆:
- 通常情况下,车主无需交拖车费。因为交警依法拖移机动车属于履行管理职责,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如果车主自身有错,如违规停车阻碍交通,接到通知还不及时处理,相关部门为清路拖走车,按规定和当地政策,车主可能需要承担拖车、保管费。
非交警执法拖走车辆:
- 如果事故车需要拖车,且双方事先对拖车费的承担有过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 如果没有约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那么承担全部责任的这一方就得承担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拖车费。
- 拖车费属于为处理事故而必然产生的合理费用,所以应由责任方承担。但如果当事人是自己主动委托拖车的,那所产生的费用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条款:
- 新规明确,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需扣留车辆的,所产生的拖车费和停车费等费用,将由公安交警部门承担。但逾期未领取车辆的,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支付。
- 如不涉及交警部门需要扣留的事故车辆,若已无法行驶,当事人要求救援的,可自行联系施救单位拖移车辆,也可以请求交警联系清障单位,但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支付,可列入事故损害赔偿所产生的费用里,可通过保险理赔。
综上所述,事故车是否需要给拖车费以及由谁来承担,取决于具体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如果你在这方面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